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注册公司 外贸知识
首 页 地方资讯 区县指南 政策法规 投资环境 招商项目 开发园区 工商登记 税收制度 海关商检 酒店宾馆
  税收制度--相关链接
· 外国企业合并申报缴纳企业
· 组建为非法人的外商投资创
· 申请退税程序
· 申请减税和免税程序
· 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法律责
· 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 纳税人申请互联网办税服务
· 纳税申报期限
· 纳税申报的程序
· 纳税申报的内容
· 什么是发票?
· 发票的基本联次有几联?各
· 发票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什么是发票专用章?
· 什么是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
· 如何识别假发票?
·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
· 需税务机关填开发票的纳税
· 外地来我市从事临时经营活
· 地税发票现有哪些票种?
·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换发税务
· 税务登记换证
· 注销税务登记
· 变更税务登记
· 新办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 2007-11-08
字体
遗失发票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遗失发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和有关部门证明发票遗失的材料、《发票领购簿》、《发票遗失报告表》,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在《发票遗失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应在本市报刊(《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或《深圳法制报》)上公告声明作废。待纳税人公告声明作废后,税务机关再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一律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公告声明作废。
  二、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税务机关门前开具的发票时,可凭该发票的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开具,税务机关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丢失发票的取得单位、字轨、金额、编码、号码及丢失发票对应的完税凭证号码,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不再补税。
  不能出示该发票的完税凭证而申请重新开具发票的,一律按规定补税。
  三、开具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丢失发票的取得单位、字轨、金额、编码及号码,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丢失发票只有发票联的,记帐时应附上取得发票方出具的曾于X年X月X日取得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作为合法入帐凭证。
  四、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自助友情链接

推荐网站 >>>  注册香港公司  商标注册网  2008广交会  香港注册公司  国际贸易网  香港公司注册  外贸知识网  注册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  注册离岸公司  香港会计网  企业贸易网  Hong Kong Co  香港律师网  代理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网  国际贸易公司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刊登广告 友情连接 联系我们

注册香港公司,美国公司注册


瑞丰
企业网 版权所有
瑞丰国际网络公司维护

Copyright © 2005 - 2008 www.RFQY.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