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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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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备忘录深圳边防与海关建联合缉私机制

深圳公安边防部门将与海关联手,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记者从广东公安边防七支队获悉,4月10日,广东公安边防七支队已和深圳海关缉私局共同签署了《反走私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携手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双方正式建立友好合作单位,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同时双方承诺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对方提供便利,探索开展其他方面的合作。并将建立以情报交换和开展联合查缉行动等为主要内容的联合缉私机制,以情况通报制度、定期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机制,以及案件移交和统一处理机制。双方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反走私态势,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相互的联系配合工作,并通过加强情报、特别是重特大情报线索的交换和合作,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加大对走私团伙和大要案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反走私宣传工作,推动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介绍,近年来深圳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重大战果,但打私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沿海沿边走私不容忽视。一直以来,深圳海关缉私局和公安边防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双方认真贯彻“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在《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框架下,紧密联系,形成了强大的反走私合力。据统计,2007年,地方执法部门共向深圳海关缉私局移交走私案件59宗,其中有57宗为边防部门移交案件,约占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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